92歲老太太「繼承丈夫7棟房產」被3兒告上法院 她決定重立遺囑「指定最小兒子繼承」
爸爸離開世界後,媽媽被大兒子起訴,一切全因丈夫手寫遺書而起?
近日,大陸杭州國立公證處來了一位90多歲的王老太太(化名),她說自己想立遺囑。說起立遺囑的緣由,王老太太嘆了口氣說:「之前我老伴寫了遺囑的,沒想到3個兒子因為這份遺囑來跟我打官司爭遺產。」 現在,她為了避免自己走後幾個孩子也要打官司,不僅對自己的遺囑做了公證外,還辦理了意定監護協議公證。
此時,王老太太也已92歲,她看著明顯就是來搶遺產的大兒子,氣得漲紅了臉。兩人為遺囑是不是偽造的事情,爭吵了好久,最終不歡而散。讓王老太太沒想到的是,兩個月後,她突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,原來是大兒子將她告上法庭,要求分割遺產。
因其他法定繼承人都沒有放棄繼承權,所以法院將其他繼承人全部追加到案子中。這樣一來,繼承人中,除了王老太太和最小的四兒子,其他三個兒子都不願意承認這份遺囑的真實性。
後為了證明老錢遺囑上的落款和平時在畫作上的簽字是否一致,法院委託了三家鑒定機構進行鑒定。但由於無法提供足夠多符合要求的字跡樣本,其中兩家機構以此為由中止了鑒定,另一家機構直接提出自己不具備相應的鑒定能力,這使得案子一下子陷入僵局。
且在訴訟中,大兒子又聯合二弟和三弟,一起請求對母親的行為能力進行鑒定。如果王老太太被鑒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,她的幾個兒子都有可能成為其監護人,這對王老太太非常不利。
但因為王老太太的精神狀態尚可,3個兒子要求鑒定母親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策略失敗。同時,因王老太太提交的遺囑無法被確認真實性,不能作為遺產繼承的有效證據,最終,老錢的遺產只能由幾個繼承人共同法定繼承。
老太太自己辦理遺囑公證
又追加意定監護公證
王老太太經歷了這個官司後,不僅身心疲憊,更是對幾個兒子感到心涼。她想到自己年紀大了,要提前考慮好遺囑,但現在最信得過的只有小兒子了。為了不再重蹈覆轍,王老太太獨自預約了遺囑公證。
前幾日,王老太太又帶上了小兒子,第二次趕來公證處。「我隨時有可能失能,必須由小兒子來當我失能後的監護人,這樣我心裡才踏實。」現在,王老太太拿到了遺囑公證書和意定監護協議公證書。她說,心裡的一塊大石頭,總算是落了地。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