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辜負彼此就好!劉若英「父母從未吵過架」卻離婚收場 各自試著去愛「餘生如親人相伴」:這樣的人生可以了
關於劉若英父母的感情故事。
無意間,在老家發現了幾本相簿。翻開來,裡頭整齊存放著的不是照片,而是我父母親年輕時來往的書信。我也想稱它們為情書,但是那個年代的人表達含蓄,你情我愛是不提的,更像是家書。一張張泛黃的紙張,大部分是母親寫的。內容不離生活瑣事,偶有岔題的,就是盼著那當海軍的艦長丈夫早日歸來。這些信之所以特別,是因為在我兩歲時,父母便離異,他們的相處方式我從來沒有記憶。這些信,自然成了當時點點滴滴的存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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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說他們從未吵架。我也好奇,每個人都好奇,他們從沒吵過架,為何離婚?到了我自己談戀愛,才有體會,不吵架的伴侶才是要命。父親是一個過分幽默浪漫的人,天塌下來的事,他都可以一笑置之,以為有比他高的人先頂著。錯了一個字會自行補寫一行的母親,非常不一樣。母親不能說杞人憂天,但卻事事要求盡善盡美。她的每一個今天,可以說都是為了明天做準備。她又要求自己面面俱到,有時到了難以理解的地步。據說我姐出水痘的那一天,她跑去照顧親戚家發燒的女兒,認為這樣才是周到。這樣的兩個人,一個嘻皮笑臉時,另一個可能在懷疑「他是怎麼回事?」自然不能說水乳交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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爸爸的不羈性格,讓他在還很年輕時,就放下一片大好前程的海軍不做,拿了十萬元退役金,開了間「作家咖啡屋」。「作家咖啡屋」,顧名思義,來的不是作家就是文學愛好者,爸爸遇見了,都轉身跟媽說「不能收錢」。這樣的生意自然是不得善終的。但可能賠了家咖啡廳還不夠快意,他接著開了家電影公司。我媽懷著我的時候,就頂著大肚子在電影街穿梭,大概自動化身為「製片」之類的。爸爸自己寫了劇本,投資了幾部據說很前衛的電影,叫《不敢跟你講》,女主角是歸亞蕾。1970年的金馬獎,片中的小孩(俞健生)還因此片得了最佳童星獎。但片子上演前,因為內容涉及師生戀情而被禁演,可見當時的電影檢查對良善風俗的標準定得很嚴格。拍了部不能上映的電影,自然就不是投資,而是相當於把錢丟進水裡。
這些點滴小事不見得直接關係到他們的離異,但畢竟一步步考驗著兩人不同的價值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