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辜負彼此就好!劉若英「父母從未吵過架」卻離婚收場 各自試著去愛「餘生如親人相伴」:這樣的人生可以了
關於劉若英父母的感情故事。
無意間,在老家發現了幾本相簿。翻開來,裡頭整齊存放著的不是照片,而是我父母親年輕時來往的書信。我也想稱它們為情書,但是那個年代的人表達含蓄,你情我愛是不提的,更像是家書。一張張泛黃的紙張,大部分是母親寫的。內容不離生活瑣事,偶有岔題的,就是盼著那當海軍的艦長丈夫早日歸來。這些信之所以特別,是因為在我兩歲時,父母便離異,他們的相處方式我從來沒有記憶。這些信,自然成了當時點點滴滴的存證。
據說他們從未吵架。我也好奇,每個人都好奇,他們從沒吵過架,為何離婚?到了我自己談戀愛,才有體會,不吵架的伴侶才是要命。父親是一個過分幽默浪漫的人,天塌下來的事,他都可以一笑置之,以為有比他高的人先頂著。錯了一個字會自行補寫一行的母親,非常不一樣。母親不能說杞人憂天,但卻事事要求盡善盡美。她的每一個今天,可以說都是為了明天做準備。她又要求自己面面俱到,有時到了難以理解的地步。據說我姐出水痘的那一天,她跑去照顧親戚家發燒的女兒,認為這樣才是周到。這樣的兩個人,一個嘻皮笑臉時,另一個可能在懷疑「他是怎麼回事?」自然不能說水乳交融。
爸爸的不羈性格,讓他在還很年輕時,就放下一片大好前程的海軍不做,拿了十萬元退役金,開了間「作家咖啡屋」。「作家咖啡屋」,顧名思義,來的不是作家就是文學愛好者,爸爸遇見了,都轉身跟媽說「不能收錢」。這樣的生意自然是不得善終的。但可能賠了家咖啡廳還不夠快意,他接著開了家電影公司。我媽懷著我的時候,就頂著大肚子在電影街穿梭,大概自動化身為「製片」之類的。爸爸自己寫了劇本,投資了幾部據說很前衛的電影,叫《不敢跟你講》,女主角是歸亞蕾。1970年的金馬獎,片中的小孩(俞健生)還因此片得了最佳童星獎。但片子上演前,因為內容涉及師生戀情而被禁演,可見當時的電影檢查對良善風俗的標準定得很嚴格。拍了部不能上映的電影,自然就不是投資,而是相當於把錢丟進水裡。
這些點滴小事不見得直接關係到他們的離異,但畢竟一步步考驗著兩人不同的價值觀。
不知是生性樂觀,或者因為祖父祖母還是給了我一個正常的家庭教養,我對於爸媽的分離,不能說太過在意。當然,小學一年級的母姐會,有個不識相的男同學笑我是「婆姐會」,還是被我狠狠地踹了一下。只有一件事,在我心裡倒是稱得上傷痕。有一天,爸爸的第二個老婆偷偷對我說:「其實你媽一直認為你是剋星,因為你出生,她才跟你爸離婚的。」雖說這話是「後母」說出口的,按照八點檔本土劇的邏輯,其鬥爭心機多過據實以告,但對一個幼小心靈,其震撼不可謂不深。
離開對方之後,他們各自都有其他的婚姻,這也合理,那麼年輕、那麼時髦的兩個人,自然應該再追求幸福。只是遺憾,他們其後的姻緣也無法甜美收場。個中的微妙處不是晚輩的我可以了解,但這麼多年來,我倒是沒有在我爸媽口裡聽到他們對對方有任何惡言。甚至每一年我爸的生日到了,都是媽提醒我們的。
過後有次我爸打電話給我,問我平常送去的蔬菜沙拉在哪裡買的?他找遍了各個超級市場都找不到。我有點得意地說,那買不到,因為那是我媽做的愛心沙拉,但我媽出國了,暫不供應!我把此事轉告了媽媽,從此她做沙拉都做兩份。
就這樣他們開始有了些交往,媽不在台灣時,爸爸會輪流搜集我的剪報。我若是出現在電視裡,兩人會互相通電話提醒對方收看。我出國時,我家裡的除濕機要倒水,我媽會叫我爸去。回來後,我會在茶几上看到即將出國的媽留給我爸爸的字條,寫著要他記得幫我開開窗,買點雜物什麼的,也會看著同一張字條上我爸的字跡,記載著他何時來何時走,完成了什麼……當然,我媽依然偶有錯字,我爸不訂正了,只是私底下跟我偷偷笑。
有天,我在路上突然看見他們兩個,我停下車說:「哦,約會被我抓到!」他們急忙澄清說是要找新的公車路線,方便去我家……我遠遠地看著他們兩個,有種時光倒錯之感。兩個人因熱戀而結合,生了一對女兒,然後了解多了,不得不分手,他們沒有太多怨恨,孩子也沒有怨恨,他們各自試著去愛別人,但始終愛著孩子,孩子也愛他們。如果不是太貪心,這樣的人生應該是可以了。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