負責任好男人!吳啟華離婚「對前妻照顧有加」全家同出遊 對女兒愧疚「月花77萬補償」流露父愛
55歲的男星吳啟華自從2007年與中國藝人石洋子在香港註冊登記結婚,第二年就在北京生下女兒吳熙兒,但吳啟華和石洋子並沒有一直恩愛下去,於2014年離婚並承擔起共同撫養女兒的責任。
9日(今),根據香港媒體的最新報導,許多人心目中的偶像吳啟華開始做11歲的女兒自動提款機,每個月花費20萬港幣(約新台幣77萬)給前妻和女兒,還捧女兒做網紅。作為爸爸的吳啟華因為沒能盡職盡責照顧女兒,一直都很自責,所以幾乎每個月都會固定給前妻和女兒生活費,除了盡到父親的責任,也是為了補償女兒吧!離婚後女兒隨著外婆在長春生活,吳啟華對前妻一家也頗為照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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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悉吳啟華的前妻每月有近六萬港幣(相當於23萬新台幣)的贍養費,不僅如此,他還要擔負起女兒教學生活所需和前岳母的生活費,加起來母女倆的生活費超過20萬港幣(約新台幣77萬)。畢竟吳啟華和石洋子在女兒五歲的時候離婚,吳啟華也因為工作原因照顧不到女兒,所以就在金錢方面盡力彌補女兒,滿足她的所有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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