樂極生悲!花200塊買彩券「中頭獎2400多萬」 家庭因此巨變「夫妻失和婆媳反目」沒有人是贏家
2015年4月,吳琳琳一狀將前夫告上了法庭,要求分割一半的獎金,稅後共計230萬元(約新台幣960多萬)。當天究竟是誰在彩券站,購買了那張彩券呢?彩券店老闆最有發言權,可是這個彩券店老闆竟然是孫進的同學。加上彩券店監控影片的採集缺失,讓573萬大獎的神秘得主身份更加撲朔迷離。
2015年9月6日,梁平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確認彩券為孫進的母親李秀英購買,獎金歸其所有。但是鑒於原被告在婚姻期間均沒有固定工作,與第三人李秀英共同生活,共同經營茶館,茶館收益以及第三人的養老金共同用於家庭開支。因此,買彩券的錢應視為家庭開支,彩券獎金應當依法平均分給四位家庭成員,吳琳琳應分得彩券獎金115萬元(約新台幣480萬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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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決後,吳琳琳不服,提出了上訴。最終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二審判決,撤銷了一審法院的判決書。認定彩券是由孫進購買,是孫進和吳琳琳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,孫進應該向吳琳琳支付彩券獎金的一半230萬元(約新台幣960多萬)。
一夜之間天降橫財,然而這筆573萬元的鉅款,卻沒有給家庭帶來歡笑,相反的卻是無盡的官司、爭吵和煩惱,其實每個人心裡都明白,在這場金錢和親情紛爭的漩渦裡,沒有贏家。
參考來源:今日頭條